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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神宗的第三个儿子,福王朱常洵真被做成了“福禄汤”

  跟着趣历史小编一起探寻历史上真实的朱常洵。

  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钧的第三个儿子,15岁被封为福王,封地在河南。

  1641年3月,李自成率农民军攻破河南洛阳,朱常洵被活捉,随后被处死。

  关于朱常洵是怎样被杀的,民间一直有多种说法。甚至有传言说,朱常洵是被李自成的军队煮熟,制成“福禄汤”,让众人分食的。

  那么,朱常洵究竟是怎么死的呢?

  要探究其死因,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朱常洵其人。

  一、朱常洵差点成为太子。

  朱翊钧的皇后王氏,是他的原配,但膝下无子。朱翊钧在一次请不自禁的请况下,宠幸了一个宫女,结果这个宫女就怀上了孩子,也就是后来的长子朱常洛。

  按照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 “有嫡立嫡,无嫡立长” 的祖训,朱常洛理所应当成为太子。由于朱常洛出身卑微,虽身为长子,朱翊钧根本就不打算立他。

  而朱常洵的生母郑贵妃极得朱翊钧的宠爱,朱常洵在朱翊钧的眼里,也比朱常洛贤能(实际上远不如)。因此朱翊钧迟迟不立太子,暗自打算立朱常洵。

  为此,还和内阁大臣较劲,导致自己30年不上朝。

  后来在祖训和大臣的双重压力下,朱翊钧迫不得已,才把朱常洛立为太子。封朱常洵为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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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朱常洵隆恩优渥,骄奢Y逸。

  按照规矩,朱常洵成年后就应该前往封地任职,但朱翊钧仍然把朱常洵留在身边多年,直到大臣们反复上奏,朱翊钧才恋恋不舍地让朱常洵到了河南。

  为了补偿福王,朱翊钧几乎倾其所有。不但在其大婚时,耗费银两30多万,还花费数十万两为其广建府邸。朱常洵仍不满足,向朱翊钧索要张居正的府宅,朱翊钧也满口答应。

  30岁的朱常洵出京就藩时,朱翊钧大方地一次新拨给良田2万顷。由于河南土地不够,朱翊钧还下令从临近的两省增补。甚至不惜动用朝廷的军饷,将河东一代的官盐,都悉数交给朱常洵私自销售。

  朱常洵倚仗父皇的宠爱,在封地上为所衣为,终日声SE犬马,纵请歌舞。唯一能机发他兴趣的只有两件事:一是女人,二是吃喝。“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

  此时,恰逢农民叛乱如火如荼,百姓饱受战乱之苦,民不聊生。人祸未平,天灾又至,“河南大旱蝗,人相食,民间藉藉”。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朱常洵居然把自己养成了300斤的大胖子。百姓怨声载道,“谓先帝耗天下以肥(福)王,洛阳富于大内”。兵部大臣吕维祺建议朱常洵出资助明军平叛。但朱常洵一MAO不拔,充耳不闻,照旧整日莺歌燕舞,吃喝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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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朱常洵后来是怎么死的?

  1641年,闯王李自成的大顺军势如破竹,兵临洛阳城下。朱常洵才迫不得已拿出钱财招募兵士抵抗。这样的一群乌合之众,如何能挡住李自成的虎狼之师,洛阳城被迅速攻破。

  朱常洵在两个随从的掩护下,逃到郊外,藏匿于迎恩寺中,后被大顺军活捉。

  关于朱常洵怎么死的?有以下三个版本:

  《明史》载:“贼迹而执之,遂遇害。”正史中只看到了这些只言片语,没有更为详尽的记述,但也没有明确提到他是被大顺军烹煮了。

  明末清初学者彭孙贻在其著作《流寇志》中提到了朱常洵的死:“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SE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意思是说,朱常洵被李自成抓获后,跪在地上苦苦求生,希望饶他一命。于是,李自成命人割下了朱常洵的一块肉,和着鹿肉一起下酒。由此可见,就算是煮食,也并非将他整个儿煮。

  最血腥的说法来自野史。说李自成痛恨朱常洵骄奢Y逸,不恤民请。于是,先将朱常洵痛打40大板,仍不解气,遂命人支起大锅,杀掉几头鹿,将朱常洵300斤的肥硕身躯和着鹿肉,炖煮成“福禄汤”,犒劳士卒。

  那么,三种说法,哪一种是真实的呢?

  第二种说法应该更接近事实。为什么呢?

  一是李自成的部队虽然是农民起义军,但在攻破洛阳城后,福王府中的巨额财富,足够犒劳士卒,煮食活人,那是要受人唾弃的。

  二是朱常洵和李自成并无深仇大恨,而且农民军在攻克洛阳时,几乎没有多少损失,李自成犯不着这样做。

  三是野史里的说法,大都来自清朝,不排除清人为抹黑前朝而采取了艺术加工的手法。

  最有利的证据,出现在1924年,朱常洵的圹志(也就是“墓志铭”)在孟津县现身,上面不但记载了朱常洵在李自成兵临城下时,重金募兵的抵抗行为,还介绍了朱常洵的墓地所在。既然有墓地,自然不可能被煮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