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购奔驰车三个月漏油 西安利之星:已修复完毕
时间:2019-07-10 12:08
渭南奔驰漏油鉴定系质量问题 检测结果与最初判断一致 利之星:问题奔驰车已修复完毕 经鉴定,奔驰车漏油因减震器筒上部密封盖没有安装到位所致 陕西渭南王先生今年2月底在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购买一辆奔驰车,开车3个月后出现漏油请况。6月25日,经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委托,王先生所购奔驰车送往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奔驰车漏油因减震器筒上部密封盖没有安装到位所致。 昨天,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回复北京青年报记者,称检测结果与该司最初对车辆故障的判定基本一致。此外,车辆在委托检测当天即6月25日已修复完毕并交付王先生正常使用。车主王先生则表示,他已经不信任奔驰车,要求4S店退车。 车主购奔驰三个月发生漏油 家住渭南的王先生于今年2月27日在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购买一辆奔驰E300L轿车,花费46万元。6月12日,王先生驾车行驶在高速上时,突然听到车辆“咚”的一声,并伴随着抖动。 “当时在高速上我没在意,下高速之后车辆抖动得更厉害了。”王先生说,他下车查看,发现车辆右前轮漏油严重。新买的奔驰车开了3个月7000公里就漏油,王先生认为该车存在质量问题,便把车开到当初购车的4S店。 到店之后,4S店工作人员称可以把车拖到西安进行维修。王先生当即表示不同意,认为新车没开多久就出现漏油,4S店应该先检测车辆是否出厂就存在故障,而不是直接维修。“如果维修之后再出更严重的问题呢?”王先生说,发现漏油那天他载着怀孕5个月的妻子,万一出现其他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漏油系减震器装配质量问题 就奔驰车漏油问题,王先生向属地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投诉。6月25日,受临渭分局委托,漏油奔驰车被送到第三方检测机构——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王先生提供给记者的检测报告显示,他购买的奔驰牌小型轿车右前轮减震器漏油是减震器筒上盖安装不到位造成的,属减震器装配质量问题。 对此,北青报记者致电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9日,该公司回复北青报记者称,长安大学检测结果与公司最初对车辆故障的判定基本一致。此外,车辆在委托检测当天即6月25日已修复完毕并交付王先生正常使用。 车主要求4S店退车 王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6月25日车辆检测后,4S店为这辆奔驰车更换了右前轮减震器,以便他使用。但检测报告显示自己购买的奔驰车存在质量问题。“我认为这辆车存在安全隐患,以后也不敢开了,要求他们给我退车,”王先生说。 王先生表示,8日拿到检测报告后,他给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销售打电话说了请况,对方表示汇报领导后回复,但目前尚未有工作人员联系他。 维权近一月,王先生感到疲惫不堪,并表示怀孕5个月的妻子也因为连日奔波身体出现问题。“周围很多人说我是为了讹钱,我现在压力很大。”王先生说,他现在希望4S店能把这辆车给退了,并且赔偿他这段时间所受损失,否则他将走法律程序。 曾要求车主签保密协议 据北青报此前报道,王先生与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协商过程中,公司表示可以原价回购王先生这辆车,但前提是必须签署一份和解保密协议。 王先生提供的协议中写到,一旦乙方也就是车主王先生同意甲方的和解要求,必须承诺不会以自身名义或任何有关系的第三方,向任何行政部门、司法机关针对甲方提起任何新质的投诉、要求、赔偿损害、诉讼或仲裁。 此外,乙方需保证,在任何请况下都不得向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报纸、网站)偷露本事件相关信息。而乙方一旦违反该和解保密协议,需向甲方支付四十万元整的违约金。 对此,西安利之星渭南分公司曾发文回应称,《和解保密协议》是为了在争议事实并未通过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查明的前提下,各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解决问题”的原则所采取的协商手段。从协议内容而言,其中的保密条款根本不存在所谓“掩盖产品质量问题”的内容,而是对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而解决争议的内容的约定。 文/本报记者 李涛 张月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