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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作为元明清三朝都城 晚清时期的北京房价是什么样的

  还不知道:晚清房价的读者,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元明清三个朝代的都城都在北京,那在清朝时期北京的房价会不会很高呢?其实古代人对于房子的问题还不用特别担心,因为他们的房子都比较大,而且几代人可能都住在同一个地方,也不会轻易搬家。但是一些官员的府邸会经常改动修建,但一般也都是一套房子,而且面积也受限制。当然如果你想买新房的话可能会比较麻烦,因为地不是你想用来盖房就能盖房的,可能还是租房比较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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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京城居大不易。虽说历朝历代都不易,但不同时期的痛苦指数是不一样的。京城的最大资源是权力,人人围着权力转。晚清的北京,还是那个北京,仍是全国屈指可数的大城市。伴随着大量的人口流动,租房一直是人们的主要选择。

  晚清的北京人口数量并不是逐年增多的,据相关资料统计,在1882年,北京城人口达到顶峰,为108万人。但是在清廷灭亡的前夜,也就是1911年,北京城人口下降为76.7万人。这个数量基本等同于乾隆末年74万人的数量。

  尽管人口有波动,但北京的地位并没有改变。作为帝国之都,那时的房租又是多少钱呢?先看看一个浙江绍兴人李慈铭的租房经历。据《越缦堂日记》记载,1871年,李慈铭二次进京做官。刚到北京就与两个老乡开始找房,从正月找到五月,不断租房、不断搬家。我们梳理一下他们住的几个地方。一是前门打磨厂旅店,四间房,月租9000文;二是南半截胡同的山会邑馆,月租6300文;三是菜市口铁门胡同,约十五间,月租36000文,押金10000文。

  很多人对“文”这个货币单位没有概念,我们换算一下。大约2500文等于1两银子,而那时的1两银子基本等于2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12.5文=1元人民币。李慈铭在菜市口铁门胡同的十五间房,月租便是14.4.两银子,约合2880元人民币,每间房约为192元人民币。这个价格如果今天来看,感觉似乎很便宜,其实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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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出了房租水平,还要看看当时的收入水平。当时李慈铭的年收入是168.56两,每月收入为14两银子。这收入是不是无法支付房租了呢?当然不是,他们是三人合租,租住的是十五间房,如果三人平摊房租的话,每人仅4.8两,合人民币960元。不要认为这个价格低,如果是普通百姓也是租不起的,那时的普通百姓收入每月能赚个五六两银子已经很不错了。李慈铭每个月分摊的房租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百姓的月收入。同样,在今天的北京菜市口,一个最小单元的住房,同样已经相当于普通人的月收入。

  李慈铭这人属于爱摆阔的类型。当时他的官职也就是个候补户部郎中,属于中低级别官员。他是捐纳出身,没有任何正式收入。收入主要来源于养廉银与印结银。即使这两项收入,也很不稳定。比如养廉银,少则年收入8两8钱,多则43两7钱。印结银少则每年180两,多则386两。但李慈铭自小家庭条件优越,所以在北京也不差钱。

  1874年,他曾租住原闽浙总督季文昌的故居,“有屋二十余楹,有轩有圃、广植花木、气派宏阔”。这套宅院年租金72两。那年,当时李慈铭还买了两个小妾,其中一个就花了180两银子。

  再看看曾国藩的租房经历。道光十八年,1838年,27岁的曾国藩进士及第,选为翰林庶吉士。由此,他开始了在北京十三年的租房生活。根据《曾国藩日记》的记载,曾国藩第一个租房地点也是在菜市口附近,南横街千佛庵,四间房,每月租金4000文,全年租金为33.47两。此时1两银约等于1434文,约等于300元人民币。曾国藩全年的租金就是1万元人民币。而此时曾国藩的全年工资只有129.95两,房租基本就占到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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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后,曾国藩的老婆、孩子,包括弟弟全部跟随进京。曾国藩再次租房,在骡马市大街棉花六条胡同租住,每月房租8000文,全年则需66.95两。一家子的房租够曾国藩受的,当时的曾国藩的年工资收入还不到150两银子。

  这地方的房子没住多久,朋友王继贤来拜访,说房子风水很不好,让他当月赶紧搬家。曾国藩坐卧不安,又开始四处找房子。

  曾国藩在北京工作13年,一共搬了8次家。从菜市口南横街、到果子巷南头贾家胡同、骡马市大街棉花六条,再到绳匠胡同,前门内碾儿胡同。房租不断上涨。有些地方反复住,等再搬回去的时候,发现房租早已涨了一两倍。

  其中最折腾的是1840年,这一年就搬了5次家。租房要不少钱,搬家、装修同样花费不菲。据统计,1821年,曾国藩3次搬家,这一年下来,房租加搬家、装修费用,一共花了97.87两银子。其中,仅八月份,租住绳匠胡同,有房18间,订金提前交了1500文,每月房租10000文,搬家1500文,雇人打扫3000文,裱匠工钱6000文,泥水匠砌花山2500文,油刷匠1500文。京官租房与普通人不同,必须得讲究。作为朝廷命官,该有的气派不能含糊,一定要符合官制威仪。

  在《北京商业契书集》一书中,有一份1905年的租折,也就是租赁合同。合同显示,在东安门外的一套房,每月租金50两,但在正式入住前,还要付各种“扫找、房钱、茶钱”,总计150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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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44年,曾国藩官升翰林院侍讲。此时,家丁兴旺,费用开支也越来越大。“寓中用度浩繁,共二十口吃饭”。曾国藩一大家子再次搬家,租住在内城的前门碾儿胡同,28间房屋,月租30000文,全年的租金就需要251.04两。平均每月21两银子,已经是普通百姓收入的六七倍。此时的租房收入,已经超出了他的工资收入。如果今天在北京的前门地区,租一个可以供20人生活的房子,每月租金同样是普通人月收入的数倍以上。

  曾国藩一生都没有在北京买房,虽然位极人臣,最高达到一等毅勇侯、武英殿大学士的高度,但一直在北京租房。首先是租房比买房划算。由于京官流动新比较大,随时可能会被调往全国各地,因此买房不如租房。另外,曾国藩为官也比较清廉,京城做官,开销巨大,他常常因此借债度日。即使在镇压太平天国成功后,曾国藩还在被人催债。

  李慈铭与曾国藩都是京官,虽然不是普通人,但通过他们的租房经历,大致也可以知道晚清时期京城的房屋租赁行请。不是所有京官都像李慈铭、曾国藩一样可住高宅大院,很多京官普遍都比较贫困,甚至不如普通百姓。如被杀害的“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第。

  1888年至1898年,刘光第做了10年的京官。他也是捐纳出身,在京城长期任候补主事,也就是排队等上任。此时的刘光第全家在北京南西门外租了几间茅草屋。《刘光第集》中载,“君恶京师尘嚣,与南西门外僦废圃,有茅屋数间,篱落坏焉,躬耕课子。二三友人过访,则沽白酒,煮芋麦饷客”。那时,刘光第的年收入只有50两银子。这个收入水平,在当时的北京,基本就属于中低收入人群。

  由此也可以看出,从古至今,京城的房租一直都比较贵。政府要做的是,让居者有其屋。而普通人要做的是,努力提高自己的收入,不要为房东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