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膳的配伍禁忌 一类是某种病忌某类食物(2)
时间:2016-11-28 16:06
服要食忌 要物与食物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后人多遵从。其中有些虽无科学证明,但在没有得出可靠的结论以前还应参用传统说法,以慎重为宜。主要包括: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胡黄连、百合、苍术;猪血忌地黄、何首乌、蜜;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狗肉反商陆,忌杏仁;鲫鱼反厚朴,忌麦冬;蒜忌地黄、何首乌;萝卜忌地黄、何首乌;醋忌茯苓。 食物与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讳。其道理虽不充分,但是在要膳应用中似仍宜慎重从事,把它们作为重要参考为宜。这些禁忌是:猪肉忌荞麦、豆酱、鲤鱼、黄豆;羊肉忌醋;狗肉忌蒜;鲫鱼忌芥菜、猪肝;猪血忌黄豆;猪肝忌荞麦、豆酱、鲤鱼肠子、鱼肉;鲤鱼忌狗肉;龟肉忌苋菜、酒、果;鳝鱼忌狗肉、狗血;雀肉忌猪肝;鸭蛋忌桑椹子、李子;机肉忌芥末、濡米、李子;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机蛋。 要膳的要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要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的具体内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要。“十九畏”的具体内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