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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粤澳两地通关人士10日起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音新报告

  澳门特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6月7日表示,因应广东省疫请变化,为快速有效阻断疫请扩散蔓延,自2021年6月8日上午10时起,所有往返广东与澳门的人士,须持有48小时内作出的核酸检测音新报告。由广东进入澳门的澳门居民,如果未能出示有效核酸报告,须立即接受检测,并须等候检测结果,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音新证明的非澳门居民则不允许入境。从机场入境的旅客核酸检测要求不变。

  应变协调中心再次提醒公众,自2021年6月6日下午6时起,所有在入境前14天内曾经到过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越秀区、番禺区、南沙区,或佛山市南海区、禅城区的入境人士,须按照澳门卫生部门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接受14天医学观察。

  应变协调中心还表示,不排除将来要求往返广东至澳门的人士需同时持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证明。(总台记者 肖中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