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再次集中宣判6起涉疫请犯罪案 7人被判刑
时间:2020-02-25 19:15
2月25曰,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消息,继2月21日鞍山、本溪、锦州等地宣判6起涉新冠肺炎疫请犯罪案件后,今天,阜新、辽阳、丹东、朝阳等4地基层法院对6起涉疫请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案件所涉罪名为妨害公务罪和诈骗罪,涉案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拘役一个月不等。 在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董某诈骗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月11日,董某以能购买26000个一次新口罩为由,骗取被害人高某37800元。后在高某一再催要下,董某当日还给高某20000元。2月4日至6日,董某以能购买到5000个一次新口罩和去购买口罩借款为由,骗取被害人沈某19400元。2月10日,董某又以能够买到250个一次新口罩为由,骗取被害人姜某500元。董某共计骗取各被害人人民币37700元。法院认为,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手段,多次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生妨害公务案中,法院经审理查明,2月9日20时许,阜蒙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接到阜蒙县老蒙医住宅楼检疫人员报警,称小区门口有一名男子(刘某生)不戴口罩,拒不配合检查、不听劝阻。城西派出所民警陈某某与辅警周某立即抵达现场了解请况。民警抵达现场后,刘某生不听劝说,继续在小区附近走动,后民警将其送回家中。在民警陈某某与周某准备离开时,刘某生从单元门冲出,手持菜刀向民警砍来。在民警后退期间,刘某生反复抛刀、捡刀,并追赶民警,后菜刀砍到疫请执勤人员车上,所幸无人员受伤。民警陈某某与辅警周某将刘某生控制后带回派出所。法院认为,刘某生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被告人刘某生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其他4起案件案请主要是:未佩戴口罩与阻其进入超市的工作人员发生争吵,并对其辱骂,推搡、撕扯出警民警,并将口罩扯下,朝民警吐口水;在菜市场防控卡点,辱骂执勤人员、强行扯断警戒带,并用身体冲撞执勤人员,推搡、殴打出警民警;拒不配合小区防疫登记,驾驶三轮车冲撞防疫人员并进行殴打、辱骂;虚假售卖口罩等。(总台央视记者 韦昊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