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三男子狂砸车玻璃盗窃财物 作案10余起
时间:2020-01-06 19:16
三男子狂砸车玻璃盗窃,作案10余起 近日,停放在菏泽城区多条道路上的车辆玻璃悉数被砸,车内财物失窃。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到报警后,多警种合成作战,快速反应,连续奋战4小时成功破案,将3名盗窃车内财物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1月2日上午7时许,开发区分局陆续接到多名市民报警,称停放在路边的轿车车窗玻璃被损毁,车内财物被盗。开发区警方多警种合成作战,在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分局领导靠前指挥,迅速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视频分析追踪和核查比对,完整刻画出犯罪嫌疑人作案活动轨迹,确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兵分两路追踪抓捕,于11时左右,在曹县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郝某抓获,14时许,在菏泽城区将犯罪嫌疑人殷某抓获归案。 据民警调查,殷某是鄄城县人,王某、郝某是曹县人,殷某、王某是狱友,殷某曾因盗窃等犯罪被多次判刑。2日凌晨,三人驾车流窜至菏泽开发区长沙路、丹阳路、广州路等处,专盯小区外路边停放的车辆下手,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疯狂作案10余起,盗窃现金、电脑等财物一宗。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春节临近,盗窃车内财物、入室盗窃等侵财案件易发。开发区警方有针对新地加强对重点区域部位和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力度,严打违法犯罪,营造高压震慑态势。 民警提醒车主,不要将机动车乱停乱放,要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和有监控设施的停车场内,切忌在偏僻路段停放。机动车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车主离开不要将钱包和挎包、背包等物品长时间留置在车内,免得引起“贼惦记”。此外,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这是确保安全的首要条件,切不可麻痹大意,或者抱有侥幸心理,有条件的还应启动自动报警装置。(齐鲁晚报记者 赵念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