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同意新建新疆塔什库尔干机场 总投资约16.3亿
时间:2019-10-12 11:43
新京报快讯 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新疆塔什库尔干机场工程可行新研究报告的批复》,同意新建新疆塔什库尔干机场,项目总投资约16.3亿元,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16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00吨的目标设计。 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新疆塔什库尔干机场工程可行新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审批新疆塔什库尔干机场项目可行新研究报告的请示》(新发改交通〔2019〕58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你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民用运输机场布局,改善当地对外交通条件,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新建塔什库尔干机场。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16万人次、货邮吞吐量4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长3800米、宽45米的跑道,主降方向设置I类经密进近系统;建设3000平方米的航站楼和4个机位的站坪;建设1座塔台和800平方米的航管楼;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电、消防救援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约16.3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89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8.4亿元,其余资金由你区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 四、塔什库尔干县帕米尔机场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军民航有关方面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飞行程序方案。 (二)严格控制机场周边规划发展用地,保护好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 (三)落实场外配套工程的建设方案、投资主体和资金来源,确保与机场工程同步建成使用。 (四)航站楼、生活用房等配套设施可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压缩初期建设投资,降低机场运营成本,减少经营亏损,增强机场自身发展能力。 (五)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