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道歉并赔偿伍万元 时间:2019-10-11 15:03 案件播报 10月10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称演员李晨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被告公然发布含有“渣男李晨”“插刀青年”等失实言论,被判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犯,须持续登载致歉声明三十日,并赔偿李晨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合计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