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吴京剧照打广告被判侵权 赔偿7万余元
时间:2019-05-07 12:23
近日,因以《战狼2》为背景编撰营销文章、并使用吴京剧照的两家公司被吴京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判定两家公司的行为具有营利新,构成对吴京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判决其在全国发行的报刊上向吴京道歉,并分别赔偿51000元和20000元。 据悉,《战狼2》上映火了之后,某人才招聘服务公司在自己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题为《<战狼3>剧本遭泄露 采访对话被曝光!》的文章,文章里有微信聊天截图,聊天内容为《战狼2》导演吴京接受“小富”采访的对话,吴京的头像即是他的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