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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一起扫黑案牵出公检法9人充当“保护伞”

  新华社武汉4月4日电 绑架、暴力讨债、开设DU场,黑恶势力团伙如此嚣张;相互串通、收受贿赂、徇私枉法,有公职人员为几千元丧失底线…… 湖北襄阳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一起9名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

  据通报,湖北襄阳老河口市公安局去年打掉了一个以陈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抓获其团伙骨干成员16人。该团伙横行多年,恶行累累,气焰嚣张。办案人员注意到其背后可能存在“保护伞”。为确保“破网”与“毁伞”同步进行,襄阳市纪委监委提级办理该案,陈某背后的“保护伞”慢慢浮出水面。

  “陈某此前涉嫌故意杀人被网上通缉,最后竟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前面是重罪,后面是轻判。而且这么大的刑事案件,竟然没有公诉内卷,而公诉内卷又恰恰是最需要的、最关键的!”2018年8月8日,襄阳市纪委监委将这一问题线索指定襄城区纪委监委办理。

  办案人员查阅陈某的原案发现,2001年7月15日,陈某在某餐馆吃饭期间与王某等人因敬酒发生口角,厮打过程中,持抢对王某右腹部开了一抢。王某倒地死亡,陈某随后潜逃。当时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条锁定了陈某涉嫌故意杀人,樊城公安分局随即对陈某进行上网通缉。2008年10月下旬,陈某被抓获;2009年7月28日,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2012年,陈某两次减刑后刑满释放,并开始纠结一些社会人员实施暴力犯罪行为。

  襄城区纪委监委便把该案原承办人、后已转岗到樊城区检察院法警大队的夏琳作为突破口,深挖细查。经查,陈某的姐姐曾分5次送给夏琳人民币30多万元,夏琳又用类似的方法向一些公职人员打点关系。拔出萝卜带出泥,陈某背后相互串通的其他“保护伞”一一被挖出:时任樊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一队中队长吕鹏(陈某案主办人)、时任襄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紫贞派出所教导员郑某、时任樊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马某、时任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郑均蓬、时任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焦伟、时任樊城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马新元、时任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某、时任樊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贵生……

  “将故意杀人变更为过失致死,这个小说般的请节竟真实发生在我们身边,触目惊心,匪夷所思。陈某1人带出多人,甚至有人为了区区几千块钱,就丧失底线。”办案人员介绍,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已陆续被移送司法机关。(记者侯文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