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一男子剪刀扎伤5人 驾车逃跑又连撞9人致1死后自杀
时间:2018-12-29 20:16
一年多前,家住北京密云的王善文刺伤5名同事后,驾驶着一辆银灰SE面包车一路向东,途经5个村子,在不到3公里的路程里,连撞9人,除一人为其同事外,其余8人均是沿路行走的陌生人,最终导致一人死亡,王善文自杀。 此后,5名伤者和死者家属先后将王善文之母张某诉至法院索赔。 记者获悉,近日,密云法院对6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作为王善文的继承人,应在其继承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予以赔偿,判决其赔偿共计109万余元。其中最多一笔赔偿款61万,最少2万元。 回溯 男子扎人撞人 警方悬赏20万抓捕 2017年7月23日15时许,密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男子持剪刀在巨各庄镇一搅拌站内扎伤5人后驾驶面包车逃跑,过程中,在密兴路(旧路)先后撞伤9人,造成其中一人死亡。 次日下午1点半左右,密云警方发布“线索征集”通告,悬赏20万元寻人——犯罪嫌疑人王善文,38岁,未婚,身高180cm左右,体态较瘦,寸头,瘦长脸,肤SE黄,上穿黑底碎花半袖衬衫,下穿深SE长裤。警方称王善文作案后潜逃,并公布了犯罪嫌疑人的头像与监控画面。 当天下午2时许,警方通报,民警发现了王善文的尸体,死因经认定为自杀。 索赔 16岁女孩被撞致残 在密兴路上第一个被撞的是事发时年近16岁的女孩小倩(化名)。监控视频显示,7月23日15时零3分50秒,王善文驾驶的面包车快速逆行至密兴路东三进路口时,从这名女孩的背后碾过去,整个过程不足5秒。 小倩起诉书中提到,她分别在医院的骨科、烧伤科住院手术治疗。经了解,王善文的法定继承人为其母亲张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善文的继承人应当于其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原告进行赔偿,故诉至法院,要求王善文的母亲张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经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2425.21元。 庭审时,张某经法院合法传唤并未到庭应诉,也没有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经审理,密云法院于一审判决,张某在继承王善文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赔偿小倩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6万余元。 八旬老人被撞身亡 在所有被撞的人中,有一人死亡,就是85岁的王某,当时他恰巧走到路口时,被王善文的车撞倒,当场死亡。王某的子女及其家人共计5人将王善文的母亲张某告上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经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222002元。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5名被告人的全部诉求。 6起案件中,62岁的冯先生索赔最多,共计63万余元。当天他是在巨各庄镇久远庄村委会对面时被撞,被送往医院就诊。经诊断,其为脾破裂、锁骨骨折、尺骨骨折、桡骨骨折、掌骨骨折、肋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胸腔积液、肺挫伤、肝挫伤、臂丛神经损伤等,先后住院252天。 经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鉴定意见为:冯某的伤残等级为八级。 经冯某申请,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冻结王善文银行存款;查封王善文名下的面包车。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在继承王善文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赔偿原告冯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经神损害抚慰金经济损失共计61万余元。 据悉,冯先生也是在所有起诉的原告人中,获赔数额最高的。(记者 洪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