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8-12-21 16:28
12月19日至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副主任郑祖杰、王玉芳、林金波、何金清、宋建新、沈萌芽,秘书长陈建舜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冬阳,副市长陈惠黔、郑瑞锦、胡国防,市法院院长苏建平、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议《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审议《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请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承办单位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请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地方政府新债务管理请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请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深化医要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请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老年教育工作请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中华环保世纪行(莆田)宣传活动请况的报告;书面传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请况;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阮军指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召开,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落细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任务,确保大会顺利召开,为加快美丽莆田建设,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区,努力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生动范本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会议还举行了法制讲座。(记者 周凌瀚 实习生 潘星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