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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国务院国资委审批

  8月20日晚间消息,中国联通(600050,股吧)(600050.SH)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信达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百度鹏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京东三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宁云商(002024,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启互联技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淮海方舟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9名特定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量请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17.25 亿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以依法合规且取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红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的方式投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运营公司”),最终由联通运营公司用于“4G 能力提升”,“5G 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和“创新业务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