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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冯轲回应 疑点重重难以服众(5)

  原来如此!冯轲所立自书遗嘱,其可以随时予以撤销或变更

  关于冯轲文中谈到的自书遗嘱内容,律师称,其实根据法律规定,文中所涉遗嘱并不一定能够成为立遗嘱人最终意思表示。遗嘱均可以撤销或变更,只是在形式上,公证遗嘱需要以另一份公证遗嘱予以撤销或变更。冯轲所立自书遗嘱,其可以随时予以撤销或变更。

  ※附相关法律条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二十二条 【遗嘱的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所以,如不存在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则该遗嘱有效。

  第二十条 【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