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在变法前都做了些什么?是怎么让大家支持他的
时间:2019-01-26 04:31
宋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王安石出生于临川(今江西抚州临川),父亲王益,时任临川军判官。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大一些,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他的文章,立论高深奇丽,又能旁征博引,始终有移风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宋仁宗庆历二年(公元1042年),登杨寘榜(此次杨寘为进士第一名,故以杨寘命名此次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今安徽安庆)通判,他在任上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宋仁宗举荐,请求朝廷褒奖以机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机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予以拒绝;欧阳修举荐为谏官,王安石又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再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今江苏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宋代董煟所著《教荒活民书》,以封建国家从皇帝到各级官吏职责为根据,提出在救荒时各自应该完成的工作。他讲道:“赈济者,用义仓米施及老、幼、残疾、孤、贫等人。米不足,或散钱与之,即用库银籴豆、麦、菽、粟之类,亦可”。有学者认为董煟提出了系统的赈济学说理论,特别提出了对残疾人群体的救助,为后世的救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宋代还特别注重仓储在救灾救济中的作用。历代出现过的仓储形式在宋代几乎都曾设立过,如常平仓、社仓、义仓等,另外还有广惠仓、半储仓、平余仓则是宋代的创举。这些仓储形式对救济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下诏设置广惠仓,救济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 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王安石调为度支判官,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宋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此后,朝廷多次以馆阁之职委任王安石,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以致朝廷屡次想对王安石委以重任,都担心其不愿出仕。后来,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他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也辞谢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职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并据理力争,遂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公元1063年),因母亲病逝,王安石便辞官回江宁(今江苏南京)守丧。 宋英宗继位后,屡次征召赴京任职,王安石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 治平四年(公元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